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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 来源:转发 阅读:1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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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课程是专业的细胞,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促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教育创新、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 )》精神,进一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院的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通过高起点、高标准的改革举措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批符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并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系列课程和精品课程。

二、目标与内容

通过 3 年的时间,完成 20 门左右院级精品课程建设,争取有 23 门课程成为省级精品课程,努力争取 5 年后有 12 门课程成为国家级高职高专精品课程,使其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都达到优秀标准,成为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

学院制定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各二级学院在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的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本二级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各申报课程要对照目标要求,制订改革与建设方案。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从而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主讲,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训)教师。

(三)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教学内容应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处理好基本内容与拓展内容的关系,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积极探索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改造传统教学内容的新路子,实现教学内容的模块化。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医药卫生事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四)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有一套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中应贯彻学为主体、导为主线、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并重的原则,通过启发式的教学,将教学重心从转移到,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努力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下的个性化教学。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标准、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均要上校园网并免费开放。

(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

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注重学生的主动参与、综合运用和开发创新,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实验(训)要尽量减少验证性项目,引入综合性或探索性项目,并尽可能结合医药卫生行业岗位群的实际,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环节(包括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研讨课、社会调查等),要力争做到质量保证,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六)重视教材建设。

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七)提高教学文件的质量并规范其管理。

教学文件是指导和具体设计教学运行、记载教学运行过程及其结果、总结教学经验等各类资料的总称,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课程表、教学任务通知书、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学生实习报告、学生作品(作业)、学生论文、考试大纲、试卷、评分标准、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毕业设计、毕业实习计划、成绩单、记分册及其他与教学有关的文字、图表、声像资料等。在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提高教学文件的水平和质量,完善教学文件的建设和管理,做到教学文件完备,质量高。

三、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建设应在本院相关专业连续开设 3 年以上。

2.申报课程主讲教师须具有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3.申报课程应紧密结合专业及课程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并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4.提供不少于45分钟课程负责人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提供课程全部课件及全程授课录像。

5.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学基本要求、教师介绍、课程标准、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经过努力可将相关教学资源在校园网上开放。

(二)申报步骤

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各课程在专业建设中的性质和地位,选择基础条件好、影响力较大、对促进本课程和相关专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课程向学院申报。

(三)评审数额

课程建设本着重在培育的原则,起步阶段每个二级学院必须申报1-2门课程,条件成熟的学院可申报3门,第一轮课程建设申报后,实行每年5月初申报,月中评审,月底公示实施。

(四)评审程序

1.教师申请。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交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初审,向教务处提出推荐意见。

2.学院评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管理措施

(一)组织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以教研室为基础,组成学院、二级学院、教研室三级精品建设领导机构。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机构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秘书长由教务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全院精品课程的全程管理工作。

2.二级学院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本二级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3.教研室组成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小组,由教研室主任、课程带头人、精品课程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组成,确定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定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和组织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等工作。

(二)过程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应根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学期中、学期末进行自查,向二级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2.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和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3.精品课程建设时间一般为三年,凡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一年后学院对其进行第一次检查,并召开一次精品课程建设会议,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情况;两年后学院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年后学院进行最终检查验收,凡通过验收达到优秀课程标准的,学院将认定为精品课程,颁发精品课程牌匾和证书。

(三)运行管理

1.院级精品课程一经确定,即由学院负责登入校园网,由学院和主讲教师共同维护,保证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确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必须在校园网中注明原因。学院与课程人员应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

2.主讲教师应对主讲的精品课程定期进行升级,以确保课程质量。

3.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经费的管理

在精品课程建设初期,学院根据需要与财力,每年要拨出专项经费对精品课程建设进行资助。经费资助采取分期拨款和滚动管理模式,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年度验收、检查,检查合格拨付后续经费。资助费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主要用于教材、网络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建设,参加学术会议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等有关开支。

(五)奖惩措施

1.精品课程建设实行滚动管理,中期淘汰的办法。由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的日常管理。

2.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讲师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

3.凡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发现未按精品课程建设计划进行者或出现建设迟缓、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学院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检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其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4.对被评为优秀、合格的精品课程给予奖励。对优秀精品课程的负责人、任课教师,学院给予通报嘉奖;对院级精品课程,学院优先推荐申报评审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对精品课程的任课教师可优先安排业务进修,在职称评定及教学评优时,学院将给予优先考虑。

五、精品课程的验收与产权管理

(一)精品课程建设期满后,由所在二级学院提出验收申请,学院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验收。

(二)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精品课程的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课程资源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院。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学院免费开放,不断更新和充实内容,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其他

(一)学院鼓励自筹经费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对未经立项建设而达到精品课程建设标准的课程,学院也可以对其进行评估。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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