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于2017年10月参加鉴定的保育员证书已办理完毕,请2017年10月参加保育员鉴定且成绩合格者(理论和操作均在60分及以上)自即日起可领取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领取时间
4月9日至6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一校区培训处办公室(教研楼301)
三、领取对象
中专校区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四、领取要求
请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的需领取人和被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871)68301046转857.
培训处发证室供稿
2018年4月9日